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市级、国家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
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市级、国家级
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,提高中小学教师市级、国家级项目培训质量,推进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,经研究,决定调整中小学教师市级、国家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邹 渝
副组长:聂 鹏(常务)、万明春、李 彦、陈永跃、
刘 琴
成 员:翟小满、余业君、马旭东、张向华、陈远刚、肖中瑜、陈长虹、陈 军、周 波、江净帆、张家琼、张承凤、张泽健、韦鹏程、冯 强、况 红、李 庆、文 红
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。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办事机构,负责相关日常工作。
二、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
1.管理办公室:负责全校培训项目的组织申报、日常安排、实施管理及内外关系协调、重要资料存档等;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学院,办公室主任由江净帆兼任、副主任由夏泽胜担任。
2.项目实施组:负责项目培训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制定(含修改和调整)与实施、教学的组织与管理、各类资料与培训成果的收集、报送及培训的宣传与报道、培训质量的保障与提升等。项目实施组由各项目承担单位班子成员和经验丰富、责任心强的教师抽调组成。
3.综合服务组:负责培训工作的后勤保障,为学员学习、生活、各类活动等提供保障服务。校办负责综合协调校内培训资源的使用,后勤与资产处、继教院负责提供餐饮、住宿及相关后勤服务,教务处、教学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服务,图书馆负责提供图书资料借阅服务。
4.经费管理组:财务处负责按教育部、市教委、市财政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经费使用与管理,保证专款专用。
5.安全保卫组:保卫处负责培训期间安全保卫,并通过管理办公室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学员进行有效安全教育,确保各项培训工作及学员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重庆第二师范学院
二○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
主题词:调整 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 通知
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印
(共印3份)